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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杰动态:热烈祝贺长沙市汝城商会“发起人会议”于我所顺利召开暨长沙市民政局领导一行莅临指导长沙市汝城商会工作

发表时间:2019-07-06 作者:ruijie 阅读量:3227

2019年7月4日下午14:00-17:00时,由长沙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组织的长沙市汝城商会(筹)“发起人会议”在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我所“)顺利召开。

长沙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李巨浪副局长、覃仁咸主任一行莅临我所参观考察,并成功在我所组织长沙市汝城商会(筹)“发起人会议”,长沙市汝城商会拟任会长何小良先生与商会发起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并针对商会的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入地交流和座谈。

我所何黎辉律师(合伙人、管委会委员)及其他律师热情地接待了民政局领导和商会的各位企业家代表,并向各位来宾介绍了锐杰长沙总所以及汝城分所的发展情况。李巨浪副局长、覃仁咸主任对我所的高起点、高标准和高定位给予了高度认可。何律师表示,作为商会的发起人之一,我所积极筹备和协助商会的建设工作,努力为商会和会员单位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强力的法律服务保障,助力实现商会和会员共同发展、合作共赢。

本次会议,首先由何小良会长向领导及参会人员作了商会筹备阶段的工作报告,从商会成立的可行性、必要性、自愿性三个方面进行论证,强调汝城商会的成立是顺应时代的趋势,对于长沙汝城籍商界人士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随后,全体商会发起人逐一发言,简要介绍了各发起人企业的基本情况,对于发起成立商会的认识和想法进行了交流,并明确表达自愿发起成立商会的意愿。

其次,长沙市民政局领导就如何筹备、运营商会与各发起人代表做了经验交流,并进行商会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此次会议为商会今后的建设提供了指导和发展思路。并对我所在筹备商会过程中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充分地肯定。
最后,何黎辉律师在会议中发言,我所秉持“共建、共享、共成”的发展理念,投身经济发展和建设是锐杰律师应尽的社会责任。商会的成立是长沙汝城籍企业家的共同愿望,我所将与商会开展全方位多领域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
本次会议后第二天,长沙市民政局向发起人单位下发了“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以长沙市汝城商会申报登记成立社会团体,并尽快开展商会的相关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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